利川法院依法逮捕拒执罪犯罪嫌疑人

作者: 冉利咸/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7-03  访问次数:4514

6月30日,利川市法院依法逮捕的首例拒执罪犯罪嫌疑人。

自诉人蒋某因与被告人谭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蒋某于2017年4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腾空以租借为名占用的房屋。利川市法院于2017年5月8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谭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空并迁出其占有的房屋及屋内全部物品,将该房屋交付给蒋某。判决生效后,谭某未履行,蒋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谭某下达两次执行通告书并对谭某两次实施司法拘留措施,谭某仍然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自诉人蒋某以被告人谭某构成拒执罪,向利川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利川市法院于2018年6月15日予以立案。

鉴于被告人谭某的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又存在逃避刑责追究而逃逸隐藏的可能,利川市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并于2018年6月30日派出法警到谭某躲避场所将其执行逮捕送至看守所羁押看管。之后,谭某将面临的是法律公平正义的审判。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