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法院审理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作者: 常芳/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8-14 访问次数:2853
8月8日,当阳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当阳市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开庭审理,当阳法院院长刘卓彬亲自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食药局、环保局等单位的40余名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审。
公益诉讼人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当阳市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当阳市华毅矿业有限公司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开采石灰石,造成林地大面积毁坏。当阳市林业局虽对上述企业作出过行政处罚决定,但上述企业仍未停止违法行为,当阳市林业局也未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被毁坏的林地未恢复原状,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当阳市林业局对金鹏矿业公司、华毅矿业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并判令当阳市林业局对金鹏矿业公司、华毅矿业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依法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条理清楚、逻辑严谨。经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及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宣判:确认被告当阳市林业局对当阳市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当阳市华毅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并责令被告当阳市林业局继续履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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