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法院成功执结“涉特殊主体”积案

作者: 孙晓明 殷梦/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01  访问次数:2514

近日,随县人民法院在“破冰行动”中紧盯常年未结积案,成功执结一件“涉特殊主体”旧案,申请执行人经历长达五年之久的漫长等待,终于拿到了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随县某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案,是具有“涉民生”、“涉特殊主体”双重性质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系在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受伤,因其家庭经济困难,家属对法院执行期望值较高;又因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长期的诉讼,导致双方“精疲力尽”、矛盾加剧。该案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多次以其系“山区学校”、经费困难为由,拖延执行,对法院执行“软磨硬抗”,企图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几年来一直未履行义务。

针对此案情况,随县法院再次研究分析案情,并制定预案,同时组织执行局精干力量到被执行人单位现场进行执行。执行法官对其“先礼后兵”,一方面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劝导其主动履行,但未达到效果;另一方面,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单位,法院正在开展“破冰行动”,对“涉特殊主体”案件重点督办,绝不姑息手软,若一味逃避执行,将对单位予以罚款、对负责人予以司法拘留,甚至通报至组织、纪律部门进行问责。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并支付了全部执行款。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