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法院跨省司法拘留“老赖”

作者: 陈诗傲/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9-06  访问次数:3214

近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3名干警赴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执行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司法拘留。

2013年11月,在强新机械工贸公司(化名)上班的谢某因送货途中发生车祸被截肢,出院后左小腿配置了假肢,右踝配置了足踝矫形器,因谢某不服咸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后期“辅助器具”费用的裁决,遂将强新机械工贸公司诉至咸安区人民法院。经咸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强新机械工贸公司赔偿谢某共计111.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义务,谢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华居住在湖南,执行干警一直联系不上,给执行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8月30日,执行干警决定驱车前往湖南寻找强新机械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华。当天下午6点多,执行干警到达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根据判决书上的地址找到了枫树坡70号,但由于对地形不熟悉,未能确定谢某华的具体住所。第二天,执行干警与当地法院执行局联系,请求他们进行协助。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在了解情况后当即派了5名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进行协助。再次来到枫树坡70号后,熟悉环境的当地执行干警发现地址不对,该区域是门面房,并没有人员居住。执行干警于是前往社区查找常住人口信息,最终确定谢某华的具体住址实际上位于君山公寓。

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顺利找到了谢某华,谢某华表示无钱还款,执行干警遂对其宣布了拘留决定,并将其移送当地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至此,这次跨省执行拘留行动成功完成。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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