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公安联动执行
作者: 张露 发布时间:2019-02-14 访问次数:5066
正月初五,武汉市铁路公安处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孙某杰是网上追逃的失信被执行人,当即实施拘留并羁押在武汉铁路公安处拘留所。2月12日,浠水县法院干警在武汉市铁路公安处办理好交接手续,将失信被执行人孙某杰押回浠水,移交县拘留所,顺利完成“新年第一拘”。
孙某杰与冯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孙某杰偿还原告冯某款项和利息24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7月5日,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孙某杰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履行义务,孙某杰拒不履行。法院干警多次到孙某杰住所地开展上门调查,发现孙某杰早已离开浠水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