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导】存款误输账号 协商返还未果

法院判了:返还不当得利
作者: 何佩佩    发布时间:2019-05-21  访问次数:7130

近期,大悟法院大新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操作失误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2019年1月1日,杨某在中国建设银行广水某支行的自助存取款机存款,因操作失误,输错账号,将本应存入自己账户的6300元存到万某账户上。杨某与万某多次协商返还未果,遂将万某诉至大悟法院,要求万某返还不当得利6300元。

原告杨某与被告万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大悟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存款时误将6300元转入被告账户,被告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获得该笔欠款,致使原告的利益受损,该笔款项应返还给杨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万某返还原告杨某不当得利6300元。

 法官提醒:在利用自动存取款机、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汇款、转账时,要仔细核对账号信息,并备注款项用途。若汇款、转账出现了失误,一定要搜集交易凭条、汇款记录等相关证据。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