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法院夜晚拘留2“老赖”

作者: 龚子英 陈亚莉/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4-28  访问次数:2624

4月26日晚,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开展“霹雳执行”专项行动,对2名拖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老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其中1人当晚履行义务。

2850元借款拖欠近两年,司法拘留后当即履行

李某和朱某均是某物流公司职工。2015年5月,朱某向李某借款2850元,不久后就从公司离职,而借款一直没有归还。李某向朱某催要无果,于2016年9月向汉阳法院起诉,要求朱某立即偿还借款,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

判决后,朱某以还没有找到工作、家中有孩子要抚养等理由拖延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月,李某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朱某称找到工作后马上还钱,但直到4月没有履行。4月26日晚上六时许,汉阳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苏文晖带领执行干警和法警,前往朱某家中,依法对朱某进行司法拘留。朱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认识到自己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错误,当晚即联系亲属来法院,将欠款还清,法院遂解除对朱某的强制措施。

瞒着家人对外借债,拒不履行判决被拘留

张某与陈某在2012年认识,同年张某谎称自己未婚并向陈某多次借款数万元。2013年,张某的妻子发现了张某的债务问题,多次要求双方停止交往并要求陈某停止向张某借款,但张某和陈某对此不予理会。2016年2月,张某在陈某制作的借条上签名捺印,承诺在2016年3月31日前归还自2012年6月起的各次借款共计50万元,但张某未履行该借条。2016年10月,陈某向汉阳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其妻子共同偿还这50万元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法院判决张某向陈某返还借款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由于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陈某于2017年1月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亦多次联系张某未果。2017年4月26日晚九点半,汉阳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苏文晖带领执行干警和法警,前往张某家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等待一个小时后,张某回到家里,陈某提出希望能与张某和解,但双方未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官即依法对张某进行司法拘留。

此外,汉阳法院还前往一起侵权责任纠纷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不在家,该院将依法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