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 2018年07月26日 09:00 在 本院审判庭 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告:大冶有色南方工贸有限公司,陈志坚,何妙钻,周炎煊,何妙湘;第三人:大冶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 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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