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法院拘留一名办喜宴被执行人
作者: 何祎 白思聪 发布时间:2018-08-23 访问次数:4289
8月20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4名执行干警在汉口某高档酒店外蹲守1个多小时,等待正在办喜宴的被执行人张某,执行人员采取人性化处理,待宴席结束宾客陆续散去后,将被执行人予以控制。
2006年,被告张某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原告借款共计人民币15万元,之后仅还了5万元。原告起诉后,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于是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进入执行阶段后,张某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置之不理,经多次传唤也从未到场。经查,张某名下无登记房产、车辆,银行账户存款也远远不足以抵偿债务。后执行人员又到其户籍地向村委会了解,得知张某已离开该村多年,原来的住房也早已拆除。找不到人又查不到财产,一时,该案执行陷入困境。
但执行人员并未放弃希望,不断多方查询被执行人情况。8月20日,终于有了新线索,据悉被执行人张某的儿子今年刚考上大学,当晚张某将在汉口某高档酒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于是,当天傍晚执行人员一行4人驱车从黄陂赶往汉口,约7点左右到达该酒店附近。确认了被执行人张某在酒店内,然而,考虑为儿子办喜宴的特殊情况,顾及被执行人张某家属情绪以及前来贺喜的宾客的感受,执行人员并没有马上冲进去找张某,而是决定在门外等候宴席结束。于是便有了前述酒店门外等待1个多小时的情形。
眼见张某走出酒店,执行人员快步迎上将其拦住,并向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张某一愣但又很快反应过来。执行人员告知张某,由于其拒不主动报告财产情况、隐瞒财产规避执行,并且在法院已对其发出“限高令”后还进行涉嫌高消费的行为,将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并向其出示拘留手续。张某自知理亏,跟着执行人员走向警车。从汉口返回到达黄陂区看守所,办理了收拘手续。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