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淡淡竞英姿
2004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女法官徐翠华(摄影:唐业继)
她,以出色的成绩先后荣获湖北省法院模范女法官、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她,以睿智敏学和超凡才能,化解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彰显法律威严。
她就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徐翠华。199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机关干部;2003年至2004年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2005年3月8日分别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模范女法官”称号、湖北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是湖北高院机关迄今为止荣获此殊荣的第一人。
锐气
1985年徐翠华被分配到她向往以久的审判机关工作,开始了她仗剑执法的法官生涯。她把做一名法律帝国的守护者作为矢至不渝追求的目标。从此,她立下誓言:“要争当一名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法官”。徐翠华深知要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除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外,更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审判实践中犯罪现象千差万别,而法律规定又高度抽象,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就不可能对案件作出正确裁判。她勇于克服各种生活中的困难和矛盾,利用一切业余时间,潜心学习研究法律知识,虚心请教法律专家及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同事,通过对审判业务知识的孜孜追求和不懈努力,她以优异的成绩,很快拿到了中南政法大学的法律本科证书,如今还在继续攻读法律研究生。同时,她还结合审判实践,坚持撰写理论文章,记录办案心得体会,及时指导审判实际。
徐翠华常说:“刑事审判责任重大,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她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每一份裁判文书是否符合规范,有无错误。2002年2月,被告人杨某故意杀人、强奸案,一审法院判处杨某死刑,杨某不服向省法院提起上诉,省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仍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杨某以其没有实施杀人和强奸行为为由,再次提起上诉。省高院指定由徐翠华审理此案,她排除一切干扰,细心阅卷,认真分析判断案情,并根据起诉书中认定的作案时间、路线等问题,深入案发现场走访调查,经过在崎岖险要的山间小路上反复步测距离,计算时间等工作后,认定被告人有罪供述的口供没有证据证实,物证及科学技术鉴定结论证明被告人与强奸、杀人无关,经省法院审委会认定,决定宣告杨某无罪。2002年7月,徐翠华在办理被告人赵某、张某、林某诈骗一案时,经过严格审理发现原判认定被告林某为诈骗的共犯,证据不足,发还重审,林某后来被宣告无罪,避免了一起错判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权益。徐翠华还积极探讨法律文书的制作方法,不断提高文书质量,力求把每个案件的裁判文书撰写成精品,成为展示法院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她撰写的备受社会关注的张二江受贿、贪污案件的判决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刑事裁判文书一等奖。
正气
“当好一个法官,尤其要当好一个刑事审判庭的女法官,不仅需要胆量和勇气,还需要技高一筹的能力和气魄,更需要具备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优良品格”。徐翠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04年,在审理吴某贪污、受贿经济犯罪案件时,徐翠华承受了来至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不断有人打招呼说情,这些人或好言相劝,或软硬兼施,甚至有人做出了一些带有威胁性的暗示。对这些,徐翠华全都置之一笑,仍然坚持排除干扰,一办到底,使吴某得到了依法公正判决。吴某感叹地对徐翠华说:“你是个认真办案的法官,你的判决,我服”。2003年3月,在审理被告人张某抢劫案时,张某的母亲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徐翠华家庭住址后,强送硬塞地送给她一个装有5000元钱的信封,要求她对其子从轻处罚。徐翠华对被告人的母亲讲明其儿子所犯罪行的严重性,请其相信法院一定会公正审理后,并严肃指出其贿赂法官的行为是违法的。张某的母亲吃了闭门羹,只好无奈地离开了她的家。
徐翠华不仅在办案中一身正气,而且对自己的家人和亲戚也不违背原则,办关系案、人情案。2004年6月,徐翠华审理刘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被告人的一个亲戚与徐翠华的母亲过去是同事,关系很好。刘某的亲戚以看望老同事为由,给她的母亲送了2000元钱,要求对刘某从轻判处。母亲硬着头皮向徐翠华讲了此事后。徐翠华毫不留情地吓叱母亲,并让母亲赶快把钱退回。最终,省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处刘某无期徒刑。有人认为徐翠华不讲“亲情”太“绝情”,但徐翠华则说:“为了法律尊严,愧对‘亲情’,我心里踏实”。
一心扑在工作上,以柔弱的双肩承担起“双份”责任,是徐翠华又一个闪光点。工作上,她是刑二庭的办案骨干,在人员少,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对自己手里的案件,科学安排时间,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阅卷,起草法律文书,多办案,快办案,提高办案效率。与此同时,她还主动帮助同事们整理案卷,参加案件合议,并经常参与到外地提审、开庭案件,以行动赢得了全庭同志们充分信赖和好评。近3年来,徐翠华办理了一大批典型疑难案件,件件都是“铁案”。办理案的件数和案件结案率连年名列刑二庭榜首。徐翠华是刑二庭党支部委员,她经常关心、爱护同志,与大家交朋友,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同志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调动工作积极性。在家庭里,上有年迈的老人,下有年龄刚满8岁女儿,其丈夫又是公安战线上的一名警察,因工作经常出差到外地。家庭繁重的负担落到了她的肩上,在家事、庭事难以两全的情况下,她舍小家,为大家,先庭事,后家事,不是到基层办案,就是在办公室阅卷,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从未陪家人及孩子过一个完整星期天,也从不影响办案进度和质量。女儿喻炜淇说:“我放学回家,妈妈不在家里,一定是又在加班”。
作者单位: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