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乔曙光等19人重大涉黑案

作者: 大冶法院    发布时间:2018-08-17  访问次数:7000

730日至31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乔曙光等19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罪名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乔曙光网罗社会闲散、无业人员“放码”敛财,通过实施聚众斗殴、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扩大影响,积累资本,逐渐衍变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聚众赌博、强迫交易、帮助索要债务收取好处费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并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该组织先后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10多起,并通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殴打他人、干扰工程招投标、干扰作证等违法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和恶劣影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乔曙光等19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和交通肇事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事实进行调查。17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在最后陈述中认罪悔罪。整个庭审程序推进有序,秩序井然。

为查清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庭审前先后5次召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调取新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20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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