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纠纷不养老 家事法官化解忙

作者: 向丽丽/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2-08  访问次数:2348

老人张某生育有二子六女,此前,八名子女就赡养老人达成赡养协议。2017年5月,二子张某春与二女儿张二珍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2018年1月,二子张某春将本应由自己赡养的老人送至二女儿张二珍家中,并表示不再赡养老人,家人由此产生纠纷。

1月15日,老人诉至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八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案件移送至民一庭家事法官石华手中时,已是临近春节,为妥善化解当事人的家庭矛盾,让老人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石华法官决定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2月6日,石华、洪辉云两名法官在联络当事人及当地村委会后,前往老人所在村,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了解到,该案的症结是二子张某春与二女儿张二珍存在矛盾。石华、洪辉云两名法官遂积极开展二人的思想工作,耐心说法,一方面从赡养老人的中华美德说起,另一方面从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说起,并在围观群众前释法明理,获得了老百姓的支持。二子张某春与二女儿张二珍在法律、舆论的双重压力下,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将按原来的协议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好好对待父亲,二子张某春立即将老人重新接回家中赡养。老人激动地握着两名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放开,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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