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法院强制执行腾退厂房
作者: 杨梅/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06 访问次数:2565
11月2日上午,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组织腾退位于老下陆黄荆山,占地2200余平方米的厂房。
该厂房所占土地原属于黄石某建材有限公司。2008年黄石某化学仪器经营部租下该地建起生产厂房,后期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因国家建设需要回收该片土地,厂房必须撤迁。双方因退还场地、拆迁补偿等达不成一致意见,建材公司提起诉讼。
经黄石中院二审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建材公司愿意分两次支付62.2万元补偿款给化学仪器经营部。钱款全部到位后化学仪器经营部迟迟未按调解书执行搬迁约定,严重影响了黄石市环保和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进行。建材公司于2017年8月向下陆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下陆区法院多次对双方进行协调、书面告知后,经营部仍拒不履行迁出义务,故该院执行局决定组织警力,对该厂房执行强制腾退平整措施。11月2日当天历经九个小时,厂房腾退平整完毕,该片土地交还申请人。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