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家事法官赴襄北监狱调解离婚案
作者: 赵鹏/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1-13 访问次数:2093
近日,郧西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审理了原告卢某诉被告戴某离婚纠纷一案。该案审理过程中,得知被告戴某在襄北监狱服刑,郧西法院家事法官遂先后两次赶赴襄北监狱,并最终成功调解了原告卢某与被告戴某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卢某与被告戴某2001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2年,因被告戴某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戴某服刑期间,原告卢某与被告戴某的父母关系也逐步恶化,卢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经与襄北监狱方面协调,郧西法院家事法官在襄北监狱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戴某提出因自己尚在服刑,离婚需要征求父母的意见,郧西法院家事法官回法院后又组织原告卢某与被告戴某的父母进行调解,经调解,原告卢某与被告戴某的父母就离婚中涉及到的小孩抚养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随后,郧西法院家事法官第二次赶赴襄北监狱组织双方调解,经与襄北监狱方面沟通,被告戴某在庭审前与其父母通话,戴某与其父母通话后同意了原告卢某的离婚请求,并就小孩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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