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创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局面
6月16日下午,湖北省公安厅新闻发布厅举行全省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省禁毒委副主任、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董煜华,以及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省法院刑一庭官文生庭长通报了我省法院2020年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阐明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毒品违法犯罪的坚定立场。
据通报,2020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3601件,同比下降36.7%;审结3323件,同比下降39.0%;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681人,同比下降41.3%,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301人,重刑率达35.34%,比同期全省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高出24.79个百分点。反映出我省禁毒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蔓延发展的势头,有力扭转了一些地方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但从全省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整体看,涉毒品犯罪案件数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仍然较高,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仍然是刑事审判的重要任务之一。
官文生介绍,湖北省法院在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做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突出毒品犯罪打击重点,严厉惩处涉毒次生犯罪。大力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确保涉毒案件审判质量。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审级监督、个案指导、案件通报等方式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促进全省各级法院不断提高毒品案件审判质量。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涉毒犯罪案件审判信息公开,突出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的毒品犯罪预防教育,对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不良倾向、违法现象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和减少涉毒犯罪发生。
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湖北各级法院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扎实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和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毒品违法犯罪的作用,依法、及时审理各类涉毒犯罪案件,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遏制毒品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切实保障我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净化社会环境,建设平安幸福湖北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