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到天门调研人民法庭工作
8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喻春祥率调研组到天门市法院,就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开展调研。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晓咏,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艳,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等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董青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同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少斌以及省人大代表郑丽蓉等参加调研。
喻春祥一行调研走访皂市法庭
喻春祥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市法院皂市法庭、卢市法庭、干驿法庭、市法院驻净潭乡巡回审判点,认真查看了立案大厅、审判庭、调解室等办公区及干警宿舍、食堂、读书角等生活区,详细了解了法庭人员配备、案件审理、诉源治理、基础设施及装备保障等情况,听取了市法院院长程超平及各法庭庭长关于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相关乡镇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交流。喻春祥对天门法院贯彻落实《决定》、扎实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尤其是对以法庭庭长挂职乡镇党委委员的方式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喻春祥一行调研走访卢市法庭、市法院驻净潭乡巡回审判点
喻春祥一行调研走访干驿法庭
喻春祥强调,人民法庭要立足职责定位,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定分止争;支持指导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诉讼与非诉讼解纷工作的衔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辖区平安建设;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参与其他与审判职能相关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作贡献。
覃文萍要求,天门法院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完善法庭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法庭安全保障;坚持“一庭一策”,在“三服务”、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基层重要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