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法院法官远赴河南调解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作者: 董志新 冯幸/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9-19 访问次数:2134
近日,当被告某控股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某在河南漯河某看守所内签下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调解协议的那一刻,王某及原告律师不约而同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安陆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一审判团队法官感激不已:“你们为我们办案的精神,让人感动”。
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某控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控股有限公司退还工程保证金225万元及赔偿利息和其他人员工资、材料损失合计322万元。由于被告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某因个人债务拒执被羁押于河南漯河某看守所,又未委托代理律师,给这起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但是民商事第一审判团队办案法官尽职尽责,不畏距离的遥远,奔波到河南漯河找到当地的检察机关,将案件情况说明,争取到检察机关的理解,拿到提票在看守所内为被告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某做了询问笔录,具体深入了解案件情况,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确定了开庭时间。
开庭这天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全部就位。在庭审查清案件事实后,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互不让步。主审法官一边要求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一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狭小的看守所询问室内法官们不畏炎热、尽心尽力地为当事人办案的做法,感动了当事人。最终,被告某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某终于同意,愿意退还保证金225万元,赔偿原告利息及其他损失共计48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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