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法院调解产品责任纠纷案
作者: 何国琴 乐胜平/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2-19 访问次数:2499
近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不仅最大限度地为受害人家属挽回了损失,同时也警醒了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不论在任何环节都必须注重消费者的权益,绝不留任何安全死角。
原告张某与张某某系夫妻,育有一女张某一。张某一暑假期间在外公外婆家使用电热水器时遭电击,经抢救无效死亡,殁年13岁。经查证,事故发生时,张某一使用的电热水器由被告广东某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经被告黄冈某家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和安装,事发时该电热水器有漏电。经鉴定,漏电的主要原因为系插座绝缘失效,部分原因为电热水器的安装不符合规范且电表处和入户处未安装漏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同时,原告方还起诉了湖北省电力公司黄冈某供电公司,诉请以上三被告赔偿损失50余万元。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某厨卫公司认为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原告方,故坚持赔偿不超过10万元的意见,与原告方的诉请相去甚远。其他被告亦有推诿,调解有一定难度。此外,因被告某厨卫公司地处广东佛山,给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尽管如此,本着司法为民的初衷,主审法官何国琴及其助理多次庭后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并多次主持调解,最终确定调解方案,由某厨卫公司一次性补偿原告20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购物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并且留存好发票、购物小票等凭据,以备将来维权使用。此案中原告方购买的电热水器虽然已经使用了数年,但发票依然保留完好,在案件审理中发挥了重要证明作用。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