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母亲的微笑

─—记浠水县人民法院信访干部柴效武
作者: 樊斯坦 王伟    发布时间:2012-04-17  访问次数:7309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樊斯坦 王伟 编审 李智华)

   李源潮同志曾动情地说:信访干部坐的是“清水衙门”的位,当的是“无权无钱”的官,干的是“机关第一难”的活。但浠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柴效武却服从组织安排,迎难而上,自2010年5月被派驻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从事法院信访接待工作以来,默默奉献,赢得了上访群众的敬重、组织的肯定。2007、2008连续两年被县政府评为“地方志编修工作先进工作者”,2010、2011连续两年被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干好信访工作,就要靠‘认真’二字。”

   柴效武同志今年51岁,副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柴效武同志对工作的“认真”,在浠水法院是出了名的。该同志从湖北师范学院毕业后,在浠水师范任教,1988年调到浠水县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24年来,他从书记员干起,一直干到高级法官,期间,他当过调研科长,还做过扶贫、档案管理、法院志编修等工作,无论放到哪个岗位工作,他都能服从组织安排,兢兢业业,从不马虎,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扶贫工作先进个人,并二次荣立三等功。

   “干好信访工作,就要靠‘认真’二字”。这是县信访局长在欢迎柴效武他们上岗会上的谆谆嘱咐。柴效武将其作为座右铭。李旺红申请执行浠水县丁斯垱镇飞泉寺村委会债务纠纷案,执行标的额仅3000余元,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就是不履行。李旺红无奈,只好将债权转让给贺海清。贺海清接手后,多次要求法庭强制执行,亦未果。为此,贺海清多次上访。柴效武接访后,首先代表法院真诚地向他表示歉意,然后,及时向办案法庭了解久执未果的主要原因是不当干预。他与法庭协商后,安排上访人向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反映情况,该领导批示:请丁斯垱镇党委政府责成义务人5个工作日内履行义务。在县领导的亲自过问下,这起长达10余年未执行的积案,3个工作日内就执行完毕。贺海清十分感激,说:“没想到这起‘胡子案’两三天就执行了,柴法官办事真认真啊!”

   “群众需要我们办的事,都是份内事。”

   柴效武在“中心”主要是负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接访工作,但对于“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驻“中心”的兄弟职能部门的工作,他也都积极接受、参与,不分份内份外。上访人冯广亮仅年近30岁就患尿毒症,父母双亡,仅有一个弟弟相依为命,每周要做一两次透析,经济十分困难。他到“中心”上访,要求政府给予更大的救济帮助。这本是民政局驻“中心”的同志的事。他了解到冯广亮的困难后,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同志的工作。一方面,多次跟冯广亮交心谈心,鼓励他树立生活的勇气;另一方面,利用自己和母亲的社会关系,为冯广亮募捐,使他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了战胜疾病的信心。

   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他初步接待后,即转送到县法院有关庭科室,这样做,符合上面要求,本无可厚非。但柴效武并不仅限于此,而是注意将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努力化解冲突,避免激化矛盾。上访人李继亮到“中心”反映,其父于2011年10月左右的一天凌晨1时许,经过正在施工的翟港路公路桥处时,由于施工方的原因致骨折,施工方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后,拒付后续治疗费用,要求政府协调解决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此问题本来可告知上访人向法庭起诉即可,但柴效武为了帮群众及时排忧解难,就走出“中心”,实地察看现场,与施工方老总沟通协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避免了矛盾升级和增加上访人诉累。鲁东邑申请执行鲁仕纯人身损害赔偿案,义务人因无履行能力,同时,因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而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权利人对此十分不满,到“中心”上访时,声称要与对方拼命。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柴效武对此案不是一“转”了之,而是想方设法做鲁东邑的工作。他第一次接待鲁,就用了大半天的时间,向其耐心地宣法析理;同时,跟他讲张海迪等名人的事迹,激励他身残志不残;此后,又亲自帮他起草请求政府救济的申请书,积极敦促“中心”和法庭领导与鲁东邑所在镇党委沟通,使鲁东邑得到了救济,基本上打消了走极端的念头。

   “真心为群众,就要脑勤、口勤、腿勤”。柴效武是一个工作比较勤奋的人。他爱思考。怎样走出信访工作的困局?怎样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上访不止,大量耗费宝贵而有限的审判资源、行政资源的问题?他多次与同事们探讨“诊治”这些问题的“药方”,多次向“中心”领导和法院领导建言献策。他爱学习。接待上访群众之余,他主要就是看法律书、《人民信访》杂志等,再不就是上网查资料,从未上网玩游戏、炒股。县信访局领导曾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表扬他热爱学习的精神,号召大家向他学习。对待信访工作,他勤于动口、动腿。有时,有的同志看他一上午接待几个上访人,说得口干舌燥,就好心地劝他省点力气,他就笑笑说:“没事”。对于走出办公室,深入现场,亲自动手处理一些信访案件,有的同志不以为然,认为“中心”的工作就是“接待、呈阅、转送、交办”。对此,柴效武说:“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陈元凯同志工作那么忙,还多次到信访人家中走访,现场办公。我们是专门做信访工作的,能自行处理的,跑一跑,帮群众及时处理,更应该呵!”他在“中心”工作两个年头了,没有请过事假,就连带薪年休假也未休过一次。为了把来访群众的说服息诉罢访工作做细、做透,他数次推迟下班时间,直到中午一点多才吃午饭。法院同事罗爱东、王敏在下班的路上多次碰到柴效武推迟下班情景,感慨地说:“派到外单位工作,还这么敬业,真不简单!”

   “多讲付出,不求回报,尊重自然来。”

   时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成为少数公职人员的信条;这也是人们对少数为官者不仅不尊重,相反,十分仇视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心”虽是“清水衙门”,但也不乏各种利益的诱惑、考验之时。面对“仇官”的现状和各种利益的考验,柴效武坚持廉洁办事,不仅从不对来访群众吃拿卡要,而且对因帮上访群众解决了多年未解决的问题,上访群众出于真诚感谢而送的现金、礼物,也婉言拒收;有时候,实在推辞不过,就变通方式,将上访人送的礼物退回去。并且,对于十分困难的上访群众,他还多次给返程车费、饭钱,捐款给患重病、残疾的上访人,从而,用多讲真情付出不求索取回报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上访群众的敬重。一数年未执行的积案,在柴效武的积极协调、沟通下,法庭终于执行完毕。上访人经打听,弄清是柴效武的住址后,送两瓶好酒到他家。当时,他不在家。事后,柴效武左打听,右打听,查清上访人的住处后仍将两瓶酒退回给了上访人,上访人十分感动。他曾对法院成见颇深,多次在公开场合说法院不公不廉不勤。这之后,他多次说:“法院还是有清官、有勤官!”他还写信给县法院院长,请求表彰执行该案的法庭。还有一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在柴效武的全力帮助下顺利解决,上访人十分感激,多次请客,被柴效武谢绝,后将1000元现金偷偷放在柴效武的办公室里,柴效武发现后,如数退还给了这个上访人,并且对她说:“你的案件数年未处理,我们就非常惭愧;帮处理了,这是份内之责。收你的钱,那就一辈子要受良心的遣责啊?”

   柴效武同志就是这样,为了普通百姓——我们的衣食父母的微笑,默默地耕耘着、奉献着……

编辑: 李智华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