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奉献中闪光

作者: 王锐      发布时间:2006-03-17  访问次数:6751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王 锐 编辑 李国清)初春的山城,乍暧还寒。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法官陈林风仍坚守工作岗位。他身患肝癌。明天,他又要去进行第三次化疗。

    陈林风,男,54岁,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和院机关各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副庭长、庭长,1996年5月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是一名有着二十多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3年来,他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多次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能手”、“十佳庭长”、“优秀法官”,2003年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05年被十堰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警”,多次被房县县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百姓事大 调解当先

    “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只有走不完的山路。”这是陈林风常说的一句话。人人都说农村纠纷难调解,陈林风却总是游刃有余。在他看来,只要多跑几趟路、多说几句话,就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疙瘩”。凭着这个“秘诀”,陈林风成功调解了上千件民事纠纷,被称为“调解专家”。 

    房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有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把工作做到了群众的家门口。凡是发现待签发的法律文书中存在疑点,他都提出指导意见,与主审人当面交换意见加以解决,无论山高路远他总要深入到案发地查证核实,可以说他的足迹踏遍了房县的山山水水。

    该县青峰镇陡峪村毛洪全、毛洪良两家是共用一堵墙的邻居,和睦相处多年,但他们都说还要感谢陈林风为他们化解了矛盾。1991年5月的一个雨天,毛洪良一气之下,不让毛洪全再使用他家的山墙,并把毛洪全原来安放好的椽条撬开,致使雨水直流到毛洪全的屋内。无奈之下,毛洪全来到了房县法院。“这么大的雨,如果不及时调解,会出大问题的。”正患感冒的陈林风拔下针头就随毛洪全上路了,走了近4个小时才到当事人家里。谁知毛洪良听说毛洪全告状去了,干脆锁上门跑到十几里外的亲戚家躲清闲去了。陈林风一口气没歇,就去找毛洪良。经过陈林风耐心地做工作,两人之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还签订了有偿共同山墙协议。等毛洪全重新盖好了瓦,陈林风才拖着病体返回单位。

    陈林风通过对一件件民事案件的处理,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连环结,平息了一场又一场民间冲突,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群众纠纷。在他心目中,百姓的小事就是他个人的大事,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

    悉心办案 质量为天

   “没有结不了的案子,只有做不完的工作”,在陈林风的工作笔记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由他主审过的案件有几千件,无一件发还,无一件错案。由他把关的民事案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

    该县城关镇居民刘某在县城西街有祖上留下来的8间瓦房,1982年,镇卫生院建门诊大楼,将他的房屋拆迁,异地为他新建了4间瓦房。事后,刘某认为医院所建的房屋比老房小很多,地段也远不如前,多次找到医院和镇政府要求给予拆迁补偿未果,一拖就是17年。1998年6月,刘某将镇卫生院告到了房县法院。时任民三庭庭长的陈林风十几次到房管理所等单位查阅原始档案,走访了20多户原街道居民,最终查明了事实,判决镇卫生院赔付刘某房屋面积作价补偿及地段差补偿金合计16306.38元。

    事隔多年,陈林风对他审结的案件仍了如指掌,依然记得一清二楚。难道他有“特异功能”?他案头那厚厚一摞笔记本为我们揭开了谜底:为了总结审判经验,他把所有审结的案件都做了详细的记载,归类整理,供随时翻阅。因为在他看来,案子办完了并不意味着事情结束了,还要回访,直到矛盾双方握手言欢,才能算了结。

    追求不止 事业无尽

    20多年来,陈林风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将满腔热情播洒在民事审判的第一线,由于长期在外奔波,加之其经常加班加点,身体严重透支,终使他积劳成疾。2001年8月份他病倒了,经医院确诊,他患上了肝硬化,妻子和女儿得知病情诊断结果后就象晴天霹雳,妻子当场晕倒,女儿泣不成声。在医院从事医务工作的女儿,深知父亲病情严重的程度,她极力劝说父亲住院治疗,但他对女儿说:“不让我工作,比死还难受,我的办公桌上还压着一沓要审查把关的法律文书,基层法庭还有一大堆的案件要下去处理,我在医院里怎么呆得住呢?我上班心里还充实些,或许对我的病还有好处。”女儿只有哭着给他跪下劝他住院,但他仍坚持要上班。院领导得知情况后,也极力劝其住院治疗,但他仍不肯放下手中的工作。最后医生告知他病情严重,若不抓紧治疗病情会很快恶化。这时他才不得不住进了医院。住院期间他仍坚持每天输完液拔下针头就去办公室审查签发法律文书,有时提着输液瓶下乡,指导基层法庭工作。妻子、女儿和院领导看在眼里,急在心头,真拿他没有办法。2001年11月17日,距县城180多公里的九道法庭受理了一件六原告状告一被告的买卖纠纷案件,由于案情复杂,法庭人员不够组成合议庭,要求法院及时派人协助解决。18凌晨,陈林风同志在医院打上吊针,举着输液瓶坐上了前往九道乡的班车。经过八个多小时山路颠簸到九道法庭后顾不上休息,就忙着办案,次日又到上龛法庭指导审理一起儿媳状告公婆返还房屋案,直到达成调解协议后又挂上输液瓶返回县城。车上的乘客对这位打着吊瓶下乡办案的老庭长都投来敬佩的目光。到家后他实在坚持不住躺倒在床上,饭吃不下,脸色苍白,妻子看着他只是暗自垂泪,第二天他又强打精神到办公室继续上班。

    就这样,陈林风一边同病魔作斗争,一边坚持在工作第一线。2004年,他的病情加重,转化为肝癌。

    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院党组让他从庭长的位置上退了下来,做一些指导法庭工作和法律文书的审核。但陈林风就是闲不住,还是和同事们一起上班、一起下乡。仅去年下半年,经他转办、督办的涉讼信访案件48件均息诉息访,参加重大案件的立案合议20余起,并亲自审理了很多疑难案件,处理了多起在全县有影响的民事纠纷事件。见他累的不行,同事们都劝他:“你都50多岁了,又得了重病,还是早点歇着吧。”陈林风却说:“我受党培养多年,自己得了这样的病,就更想多做点事。要是哪天我真的不行了,心里也踏实些。”

    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这是陈林风同志言行操守的座右铭。他全家五口人,爱人没有工作,身体还常犯病,前些年三个孩子均小,全家仅靠他一个人的工资生活,孩子读书毕业后在家待业,家人让他找找关系解决孩子就业问题,他就是不肯。妻子生病,他从未向单位请过一天假照顾妻子。他身患重病,也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2004年秋以来,他先后5次在十堰市太和医院住院治疗,其中做手术3次,共花去四处筹借的医疗费16万多元,因而负债累累,家庭经济十分拮据,举步维艰,但他依然乐观地面对一切。

    他确实需要钱,但他从没在金钱面前低头,没有当金钱的俘虏,他从事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担任副庭长、庭长职务1 9年,从来没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谋取半点私利。2O01年8月,保康县寺坪镇村民张某,因黑木耳赊销给房县榔口乡刘某等人后货款未能收回,曾多次催索无着,陈林风同志亲自处理此案,及时追回了货款,张某拿出一沓百元钞票要给他,并感激地说:“我是外县人,赊货后又未让对方立条据,是你们及时给我追回了我无法要回的八千元欠款,这点钱就算我的一点心意”。陈林风同志坚决拒收,并诚恳地说:“你的心意我领了,但依法办案是我们的职责,用不着酬谢。”

    “我这一生最值得骄傲的就是从事了二十多年的审判工作,我一定要把扼好生命中的每一天,履行好法官的应尽之责”。——这,就是陈林风的朴实情怀。

 

编辑:李国清    

文章出处: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