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十三万八,你还冲动吗?

作者: 孙蓓杰 张洲瑜    发布时间:2019-07-24  访问次数:5850

近日,秭归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对被告人郑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8年底,被害人李某某请被告人郑某某代收柑橘,约定所获利益二人均分。2019年2月,李某某因对郑某某拿走自己在柑农孙某某处预付的定金1400元不满,郑某某以李某某未支付其工资为由与李某某发生争执,言语间二人发生拉扯,郑某某在避开李某某的击打后挥拳打向李某某左侧腹部,致李某某受伤。经鉴定,李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事后,郑某某家属与李某某签订《补偿协议书》,赔偿李某某伤后各项损失13.8万元,李某某出具《谅解书》,对郑某某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郑某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家等待,配合传唤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郑某某家属与被害人李某某达成补偿协议,赔偿了李某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本案因民间纠纷引起,且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对郑某某从轻处罚;郑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打赢坐牢,打输住院”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玩笑话,但也不无道理。人们往往因为一点琐事起争执而冲动出手造成“有人受伤住院,有人受到法律制裁”的两败俱伤的局面。的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退一步海阔天空,遇事三思而后行,与人为善,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才是与人相处的正道。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