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拘留所里过新年 履行义务回家庆元宵

作者: 董志新 朱珊/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03-06  访问次数:3367

年小月半大,安陆市李店镇的陈某在拘留所再也呆不住了。他主动联系安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要求履行完债务,自己好回家过节。3月2日元宵节这天,陈某羞愧难当地面对子女说:“天不怪,地不怪,只怪我漠视了法律,你们可要吸取我的教训啊!”

2013年8月,陈某驾驶机动车将张某撞伤,交通事故书认定,陈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判决,陈某应赔偿张某各项损失67000元。2013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在法院扣划其银行账户的5000元后,一直外出务工,规避法院的执行。

2018年1月,安陆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中,将该案作为重点清理执行案件加以督办;2月14日,该院执行局的干警接到当地派出所电话,得知陈某正在其儿子家中吃年饭,于是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陈某儿子的家中,将吃年饭的陈某拦截在家中,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但陈某抱着侥幸心理,对执行法官说道:“我没钱,看你们怎么办,我就不相信你们能将我关到年三十?”面对陈某强硬的态度,执行法官毅然将其进行了司法拘留15日,对其罚款3000元。

2月24日,眼看即将到来的元宵节,陈某一次性交纳了余下的赔偿款62000元及罚款3000元。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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