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毒”行!
2024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守护“无毒”净土,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湖北法院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全力推进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筑牢禁毒防线,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
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江夏区内四所高校共计150余名在校学生旁听了庭审。本次公开审判旨在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提高青少年学生禁毒法治意识和识毒、拒毒、防毒能力。
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针对两起刑事犯罪案件,组织开展集中公开宣判行动,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罚。公开宣判现场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代表以及黄石市启航学校、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湖北师范大学150余名师生到场旁听。
阳新县法院邀请黄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50名学生代表走进该院,“零距离”旁听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让学生们深刻认识毒品危害,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将“公开庭审”变成一场警示教育课堂。
荆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2023年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3起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房县法院通过审理毒品案件、参与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向青少年开展禁毒宣传、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方式全力推进禁毒综合治理工作。
孝感中院邀请湖北工程学院法学院、孝感市体育艺术学校70余名师生旁听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庭审。
鄂州两级法院依法对8起27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其中1名罪犯被判处死刑,3名罪犯被判处死缓,2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其余21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罚。
黄梅县法院组织开展涉毒案件公开开庭、集中宣判等庭审活动,通过“公开开庭+集中宣判+普法教育”筑牢“拒毒”防火墙,以审判之力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咸宁两级法院开展一系列禁毒宣传法治活动,筑牢“拒毒”防火墙。
宣恩县法院携手宣恩公安局、椿木营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一起走进位于“恩施屋脊、宣恩之巅”的椿木营乡民族中小学,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随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华等10人贩卖毒品上诉案。市禁毒办工作人员、公安禁毒一线办案民警、东兴社区工作人员等近30余人参加旁听。
仙桃法院在第二审判庭集中公开宣判了4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对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八年到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5.9万元。
武铁中院联合武汉铁路公安处、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赴武汉铁路局武汉客运段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