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法院高举执行利剑护碧水蓝天
作者: 孙宇星 发布时间:2018-09-20 访问次数:4510
9月18日上午,老河口法院三十名干警与市水利局、黑虎山水库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联合在黑虎山水库开展强制腾退工作。
2000年9月,老河口市黑虎山水库管理处与廖某某、谢某某签订黑虎山水库水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自200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底。承包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廖某某、谢某某仍在黑虎山水库进行养殖、捕捞。2014年11月11日,水库管理处书面通知廖、谢二人在一周内腾退水库并将水库交还。因廖、谢二人拒不腾退水库,水库管理处诉至老河口法院。
老河口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廖某某、谢某某腾退黑虎山水库,并将黑虎山水库返还给水库管理处。判决生效后,廖某某、谢某某一直迟迟未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继续占用水库养殖、捕捞。水库管理处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执行、张贴腾退公告,廖某某、谢某某均拒不履行腾退义务,老河口法院决定开展强制执行并将其拘留15日。执行前,老河口法院精心策划水库腾退执行预案,设置七个执行小组,明确各小组具体分工,保障执行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9月18日一早,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刻开展执行工作。干警向被执行人廖某某、谢某某重申此次执行的法律依据,责令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腾退占用的水库,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先前态度强硬的廖某某、谢某某,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决心,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的相关物品从房间中腾退,并做好清点记录,随后将房间钥匙收回。公证员在交接手续上签字公证,见证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签字收回房间钥匙。
此次执行工作全过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开展,同时邀请老河口电视台记者全程现场拍摄记录,做到了阳光执行,经得起监督检验。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