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院现场抓获“聚会老赖”
作者: 喻明洁 发布时间:2018-11-07 访问次数:4166
11月4日,公安县法院执行法官来到某酒店聚会现场,将聚会中的被执行人龚某带回法院。
易某和龚某是同学,此前,因为借款纠纷一案,易某将龚某起诉至公安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龚某返还易某借款本金15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判决生效后,龚某始终不还款,甚至拉黑了易某所有的联系方式。无奈,易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龚某故意逃避法院传讯,规避执行,案件一直没有实质进展。
直到近期,案件承办人掌握到龚某将在某酒店内组织同学聚会的消息。于是,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协调、严密部署,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参与此次行动。
11月4日上午10时30分,执行干警在某酒店内找到了正和老同学相谈甚欢的龚某,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法官,龚某“束手就擒”,将其带回法院后,案件承办人组织龚某与易某进行执行和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公安县法院决定对龚某既未履行还款义务,又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的行为采取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