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田引争执 “和事佬”反变被告
作者: 郭晶晶/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10-10 访问次数:2167
请人耕田时,双方因农田面积发生争执,同村的李某见状上前帮忙调处,结果却因自己的一时冲动与雇主大打出手。“和事佬”调解不成反把自己搭进去,甚至还为此付出了沉痛代价。近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面对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连连摇头,悔不当初。
2016年9月,被告人李某介绍本县马良镇双坪村的周某到歇马镇盘龙村给村民机械耕田。9月24日下午,周某准备给郑某耕田时,因农田面积与郑某发生了争执。李某见状,心想周某是他介绍来的,于是便上前从中调处,结果却和郑某发生口角。因为李某以前在村里当过队长,账本上记录了各家的农田亩数。于是,李某返回家中拿来账本与郑某质证农田面积,结果再次与郑某发生争吵。郑某二话不说,将李某的账本夺走并撕毁。郑某的这一行为彻底激怒了李某,气急败坏的李某打了郑某一耳光,郑某倒地后,李某又将郑某压在身下,双方开始相互厮打。厮打过程中,郑某身体多次受伤。后经司法鉴定,郑某的损伤后果已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李某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该案系民间矛盾引发,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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