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法院公开审理曾某洪等15人涉黑案

作者: 柳秋霞    发布时间:2019-12-09  访问次数:4443

125日至6日,随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由院长王迅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曾某洪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随县本地首例涉黑案件,15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9项罪名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以来,被告人曾某洪纠集叶某宝、黄某军等人以某渔业公司为依托,打着“巡库护渔”旗号,有组织地实施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盗伐滥伐林木、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逐步形成以曾某洪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犯罪组织,在随县郑家河沿库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及重大影响,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

因案件涉案人数、所涉罪名和犯罪事实较多、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审判组织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庭前,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就诉讼程序性事项、证据“三性”、案件基本事实、罪名认定、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为当天庭审活动的集约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庭审中,审判长逐一询问被告人,组织控辩双方围绕焦点事实开展举证质证,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庭审最后,15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休庭后将择期作出宣判。

庭审当日,市、县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乡镇人员及被告人亲属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 程勇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