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法院公开宣判出租车司机涉恶案
作者: 盛圆 发布时间:2019-12-03 访问次数:3496
今年7月18日,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出租车司机涉恶案件,近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该案涉案人数达21人,社会影响较大。以周某某、胡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为牟取出租车行业不法利益,利用微信群固定组织成员,使用微信等通讯工具组织、召集随州城区部分出租车司机,一年内五次煽动出租车司机到市政府非法上访,二次到何店高速路口非法聚集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每次少则几十人、车,多则二百余人、车,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严重影响社会生活;为垄断随州市出租车行业,相互配合,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安排专人收集、管理“打黑”资金并用于“奖励”组织成员的不法行为,对滴滴司机及外地出租车采用专人盯梢、假扮乘客“做笼子”等方式,有组织的采用滋扰、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私自打击“黑车”,每次打击黑车中,均采用前后夹击将正在行驶的外地出租车、滴滴车逼停,每次逼车均在城市主干道,有两次甚至用撞击的方式,且多次追逐、拦截逼停他人车辆,造成两起交通事故,致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先后实施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17起,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及财产权利,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审理,对以周某某、胡某某二人为首,代某、邱某等十一人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九年不等的刑期;对蔡某某、包某某等八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依据各自量刑情节,对其中符合缓刑条件的五人依法适用缓刑。
编辑: 陈群安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