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跨省联合办案效果好

作者: 叶银青 于聪聪    发布时间:2017-12-21  访问次数:2653

近日,郧西县人民法院上津法庭与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漫川法庭联动协作,顺利查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尧,并在两地法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尧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这是郧西法院跨省联合办案的一个缩影。

2014年,李某成与李某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郧西法院判决李某尧支付李某成红砖款12760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文书生效后,李某尧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李某成向郧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李某尧户籍地在陕西省山阳县漫川镇,其人常年在外,无法查找到其线索。为保障案件顺利执行,上津法庭多次跨省联系漫川法庭,请求漫川法庭协助打听被执行人线索,一旦有线索及时提供给上津法庭。近日,漫川法庭获知李某尧回家的消息后,立即与上津法庭取得联系,上津法庭火速赶往漫川法庭,并在漫川法庭的支持配合下,到被执行人李某尧的家里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经两庭干警联合做工作,被执行人李某尧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申请人李某成电话沟通,经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位于郧西县口子镇的上津法庭,因地处鄂陕交界处,与陕西省山阳县毗邻,受理的跨省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上津法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漫川法庭的协作配合,大力推行跨省案件的联合调查、联合调解、联合执行,极大的便利了当事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也收获了两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