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离婚后,被告送来了锦旗
11月28日上午,李某携带着锦旗来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点名要将锦旗送给仁寿人民法庭(家事法庭)副庭长刘再安法官。在见到闻讯而来的刘法官的那一刻,李女士激动地上前紧紧拉住刘法官的手说道:“刘法官,感谢您为我和孩子排忧解难!我和孩子现在过得很好,您不用挂心。我觉得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自己心里的感激之情!”
2017年7月,仁寿法庭受理了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刘再安法官承办案件后,及时通知被告李某来法庭了解情况。由于是第二次被起诉,李某深感委屈和不满,对法官也一度充满抵触情绪,数次出言不逊。刘法官体谅李某的处境并没有与之计较,而是心平气和地与李某进行沟通。在刘法官的耐心劝慰下,李女士最终打开了心扉,向法官表明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原来,李女士和原告张某结婚多年,婚后双方育有一女,但不幸的是小孩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神经性膀胱、双肾积水,需要进行多次手术并长期服药治疗。孩子的到来并没有为家庭带来欢乐,相反,为了逃避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原告张某慢慢地从夜不归宿发展到离家另行租房居住,并对小孩及李某不闻不问。孩子几次做手术张某也没有露面,抚养、照顾孩子的重担都落在李某肩上,令李某觉得不堪重负,作为妻子和母亲,李某希望张某能担负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但李某等来的不是张某的迷途知返,而是一纸冰冷的离婚诉状。去年,张某第一次向该法庭起诉,要求与李女士离婚,考虑到双方的感情尚有挽回的余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半年之后,也就是这次,张某再一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某一方面觉得小孩身患重疾,应该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庭,另一方面出于对张某的怨恨和不满,更觉得不能就这么轻易地让张某获得自由身,要让张某与自己一起在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中“陪绑”。听完李某的哭诉,刘法官对她的遭遇十分同情,为了打开李某的心结,在阐明法律规定后,刘法官着重从双方的感情现状、父母互相敌视的家庭对未成年子女人格形成的不利影响、不幸婚姻对双方的伤害、如何智慧处理婚姻问题等方面同李某进行了一番促膝长谈。在法官的劝导之下,李某渐渐明白了自己与张某的婚姻大厦已经坍塌,与其在死亡婚姻中独自黯然神伤,不如在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后续问题的前提下跳出不幸婚姻的牢笼。
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刘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因双方都同意由李某抚养小孩,考虑到小孩需要长期治疗的情况,在财产分配上,刘法官说服张某做出了较大让步。最终,双方在妥善处理了小孩抚养等事项的基础上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孩子由李某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600元,同时承担小孩今后医疗、教育费用的60%,一套夫妻共同的房产归李某所有,一台车辆归张某所有,张某给予李某7万元经济补偿。双方签收调解书时,刘法官还建议张某今后多探望小孩,多关心和陪伴小孩,给小孩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结案后,刘法官又数次进行了电话回访,关切地询问孩子的病情和母女两人的近况。
离婚数月以来,李某时常回想起诉讼过程中自己真切感受到的刘法官秉公办案、柔性司法、努力维护妇女儿童等弱者权益的一幕幕,十分感动,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赠送锦旗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