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飓风行动”维护城市“颜值”

作者: 胡晓斌 叶汇丰/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7-04  访问次数:4629

6月23日,经大冶法院执行二处不懈努力,因影响市容形象而备受关注的政府家属区29间临街门面房执行腾退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当日腾退10间,19间财产清点完毕,并全部交由申请执行人实际控制。

2009年,被告熊某承租位于大冶市湖滨路37号政府家属区的29间门面房,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6年。合同期满,熊某未退房,产权人大冶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局)遂诉至法院,要求熊某腾退。法院依法判令熊某退出29个面门。判决生效后,熊某未履行腾退义务,市国资局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9间门面中,熊某已转租24间给邹某等6户经营龙虾大排档等油烟较重的餐饮业,极大地影响了居民休息,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整治。各租户先后关停门面,周边市容、卫生环境恢复整洁优美,但对于腾退门面却心存侥幸,迟迟未动。

能否顺利执行腾退29间门面,事关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大冶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柯劲松高度重视该案,要求执行二处负责人曹中文、执行员程海龙讲方法、讲效率、加力度,确保执行到位。曹中文、程海龙等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熊某思想工作,实地勘察涉案门面,依法发出腾退公告,营造执行威慑态势。同时,协调居委会、物业公司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做执行调解工作,逐一联系6家转租户,劝导他们尽快主动退出门面。

23日下午,按照黄石中院开展“飓风行动”持续发力解决执行难的工作要求,大冶法院组织腾退29个门面的专项攻坚行动。曹中文带领程海龙等执行干警20余人冒雨来到达执行现场,组织人员对29个门面进行强制开锁、换锁,对门面内财产进行清点登记。经过近4个小时的努力,熊某、邹某的10个门面腾退完毕,剩余19间门面的财产清点完毕,29个门面的钥匙全部交给市国资局。对未到场的租户,执行干警再次给予他们10日自行退出宽限期,逾期将集中强制执行到位。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