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英山法院执行局来到该县温泉镇马坳村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依法将堆砌在通垸公路上的两个水泥墩予以拆除,为当地村民清出了一条通畅的道路,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汤某、刘某、张某系同村村民,因分摊道路修建费用产生矛盾,三被执行人便在通往王某家的路段堆砌两个水泥墩。王某认为该行为影响其通行,故将汤某、刘某、张某诉至法院。2016年11月,英山法院依法判决汤某、刘某、张某拆除堆砌的水泥墩,并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汤某、刘某、张某拒不履行,王某遂向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干警虽屡次上门做汤某、刘某、张某的思想工作,耐心劝导其履行法定义务,但三人置若罔闻。英山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28日上9时许,英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龚剑带领执行干警共10余人到达现场,并邀请两名英山县人大代表现场监督、见证,依法将障碍物拆除完毕。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规范文明,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