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法院依法强制腾房
作者: 怀佩琳 陈晓红 发布时间:2018-11-22 访问次数:4546
近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开展一场强制腾退房屋行动。
申请执行人陈某斌由于多次向被执行人陈某卫催要租金等无果遂起诉至法院。2018年4月23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卫自2018年5月起每月16日之前支付1.5万元,分10期支付货款、租金合计15万元。如陈某卫逾期未支付欠款,法院将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在10日内腾退租赁房屋。但陈某卫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斌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陈某卫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送达了《传票》等法律文书。但陈某卫拒不到庭,也不露面,且经电话联系说服教育,拒不腾退租赁房屋,法院遂依法作出公告,责令陈某卫于2018年10月26日前迁出房屋。公告期满,陈某卫仍未履行,法院遂决定强制腾退该房屋。
上午9:00,黄州区法院执行局大楼前,3辆警车整齐排列,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由分管执行副院长游荣亲自带队,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直奔腾房目的地。在腾房现场,按照事先制定的强制腾退执行预案,执行干警兵分两路,警戒组负责现场维护秩序,财产登记组负责腾退物品登记。此次行动历时3个多小时,在当地社区干部和公证处人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成功将房屋交付给陈某斌。行动接近尾声时,一直“躲猫猫”的陈某卫终于现身,刚开始他情绪有些激动,经执行干警批评教育,最终配合法院完成了房屋的交付。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