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大常委罗贤美受贿罪案在襄阳中院开庭

作者: 丁俐    发布时间:2019-04-23  访问次数:7979

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贤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罗贤美在2006年8月至2013年5月期间,利用担任恩施火车站指挥部指挥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涉案部分赃款赃物已被依法扣押冻结。被告人罗贤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多次表示愿意积极退缴剩余部分赃款。

庭审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罗贤美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襄阳市委党校60余名学员旁听庭审。湖北省电视台全程录音录像。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柯学文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