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之中炼“真经”
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
民事案件最缠人,凡是在法院工作的人都知道,可就是在这缠人的岗位上,左树青法官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把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了自己所热爱的事业,一干就是十几年。她工作踏踏实实,没有花拳绣腿;她忠实于法律,甘当司法公正的守护神,她用公正、公平之心,抚平一道道人世间的纷争。2004年,左树青承办了原告叶红林诉被告杨立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叶红林申请对杨立新的财产进行保全,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左树青陪同当事人一口气查询了三家银行,二家证券公司,但均无结果。此时,当事人已经没有什么信心,表示不想再进行保全,但左树青并不轻易放弃,为了能尽可能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她提醒当事人还有房屋可供保全,当事人同意了。她又顾不上休息,陪着当事人又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但仍然没有结果。就这样,左树青与同事在外面整整跑了两天。后来虽然没有结果,但当事人非常感激的说,左法官对我们当事人就像对待家人一样,虽然没有查询到结果,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像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今年审理的另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也是申请财产保全,左树青为查寻被告的财产,连续跑了三个地方,最后为当事人保全了被告的质量保证金。当保全完毕时已经中午12点多钟,此时大家都已经饥肠辘辘了,当事人也为了感谢左树青,便邀请她吃顿便饭,但被左树青婉言拒绝了。
让胜诉方胜在理上,让败诉方输得服气,这是法官对法律的完美解释。左树青固守着这一信条,她将朴实的脚印深烙于公正执法的使命中。十年来,经她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或改判。2004年审结的107件案件中,判决的有60余件。成绩的取得来源于她坚实的法律功底,为了使自己能够成为新时期的优秀法官,左树青一直坚持学习。她清楚的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法官,不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是不行的。她不愿错过点滴的学习机会,在任何时候,只要碰到对她有用的信息,她都用自己的笔记本把信息一一记下来。左树青平时不仅注重收集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料,而且特别注重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钻研。2004年新适用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道路安全法》、《工伤保险条例》都是在审判实践中常用的法律。左树青为使案件合法、合理的解决,将这些常用的法律和案例拿到家中学习,别人在逛街、散步、喝咖啡的时候,她却在刻苦钻研学习各种新的法律理论和案例。每天晚上,左树青书房的灯会一直亮到深夜甚至凌晨。正因为如此,左树青在庭审中轻松驾驭各种问题,处理案件既合法又合理,使得大部分此类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在审理民康药业有限公司诉李明珍、顾永忠、胡波三人的劳动保险纠纷中,因三被告均是因原告的过错未及时进行工伤鉴定,而未得到赔偿,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责任在原告。但原告却以被告不进行鉴定及劳动部门进行赔偿的期限为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本院起诉。左树青在判决书中运用自己的扎实理论功底,为当事人详细讲述判决依据的法理,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请求,原告心服口服,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服从判决。
解决民事纠纷不仅要能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还要能抓住当事人的心理,巧做工作。在审理覃国强诉陈星离婚纠纷一案时,由于该案是一件发回重审的案件,原被告双方矛盾比较激化,被告陈星曾多次到宜昌市妇联和西陵区人大上访,要求查清原告覃国强的股票和债务。在承办该案时,左树青深知处理不当必将引发更大的矛盾,而处理得当的前提,是依法准确地查明案情。为此,左树青同志多次到证券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取得了本案关键证据即覃国强的上市股票交易单据、内部股票交易和上市的单据后,再组织原被告双方质证,在查明本案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该案由于认定事实清楚,一审宣判后,当事人陈星再未到有关部门上访。
只求奉献,不求回报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经常要面对的是在正要下班时碰到风尘仆仆赶到的外地当事人,中午不连续开庭就得再跑一趟的下岗工人,更可能是拖延每一分钟都将饱受煎熬的弱者……。左树青深知当事人的艰辛,她不忍心看到当事人那焦急和企盼的眼神,在她心里,这是对法官要求伸张正义的企盼,这是对法律对公正的企盼。正因为如此,哪怕是中午12点的钟声敲响;哪怕是暮色降临万家团圆;哪怕是起风了、下雨了;哪怕是累了、病了,只要是能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负担,只要是对案件有利,她从来都不会有所犹豫,也不会有什么怨言,更不会以此而索取什么!
左树青经常因为工作原因,而疏忽了对家里的照顾。她常说,我是一位母亲,一位妻子,一位女儿,但我更是一名法官。为了更多的母亲、妻子、女儿能够其乐融融,为了更多的家庭能够和谐美满,自己的一点家务事耽误一下没有什么,她还半开玩笑的说,这叫舍小家,顾大家嘛。因其孩子尚幼小,幼儿园接送或者有时生病的照顾,都委托年迈多病的公婆去办。在审理李人军诉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左树青同志连续四天放弃休息时间作调解工作。可正在这节骨眼上,儿子病了,公婆也病了,丈夫出门在外,连带儿子、公婆到医院看病的人都没有。中午,她把儿子、公婆送到医院,交给护士,打完针后让带病的公婆带儿子回家,而自己则跑到单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晚上,她让儿子、公婆服药睡下后,吃完已冰凉的饭菜,加班赶写文书。这只不过是左树青普通生活的一个缩影,像这样的例子对她来说不胜枚举,简直是家常便饭。
左树青的认真负责是大家所公认的。她从来不怕麻烦,只要能对案件的解决有帮助,不管事情多复杂,她总是能认认真真的坚持到底,毫不含糊。2003年,左树青承办了原告金福成诉被告李运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该案原告先后进行四次伤情鉴定,历经三个医院诊治,六次住院治疗,案情特别复杂;该案的被告对相关的证据不予认可,案情的复杂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在该案的审理中,左树青法官多次走访交警部门,查阅大量的交警的有关事故处理的记录,核查交通事故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只为了查清当事人的责任划分问题。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查清了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左树青还多次往返于当事人所治疗过的三个医院之间,找每一位接诊过当事人的主治医师,逐一核实原告在治疗中发生的具体费用,获得了大量的有利材料,为案件的开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在案件开庭审理时,左树青法官针对问题,细心审理,耐心调解,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一一进行认定,当庭确认事实,当庭划分责任,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由于左树青的扎实工作,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在民事案件审理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攻击法官的情形,这对左树青来说,同样也不例外,每当遇到类似情况时,左树青总能克制内心的委屈,甚至是屈辱,默默地做好当事人息诉工作。在审理杨守娣诉姜红赡养纠纷一案中,杨守娣是将近70岁的老人,在庭审时只顾自己说话,不让对方发言,审判员制止,她就说审判员不让她说,不听审判员要求遵守法庭纪律的要求,大吵大闹,对方发言,她就以死相拼。为了找出案件的症结,在庭审后,左树青找到杨守娣,让她倾诉,并专门用了四个上午接待她,通过交谈,得知她是一个孤寡老人,境遇也很悲惨,当得知她没有吃早饭的情况时,左树青就给她钱让她去吃饭。这位老人后来见了左树青就态度大变,非常客气。左树青通过耐心细致的给姜红做工作,终于让被告同意先支付了诉讼费和部分医疗费用。
追求公正,无愧天平
左树青最珍惜法官的荣誉,肩上的天平就是她的生命,她要用一腔的热血来护卫它。
法官的职业操守在左树青看来比生命还要贵重,她对法官这一职业充满了敬重和自豪,无论是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里,她都把自己的言行举止和法官的荣誉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她身上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个人原因延误开庭等让当事人不满的事。但每每因案件办得成功,当事人意图要“表示”一下时,她每次都是严词拒绝,毫不含糊。在审理刘兰菊诉向启成一案时,向启成被关押在沙洋某监狱,刘兰菊离婚心切,找到左树青,暗示只要能达到她的要求,事成之后一定重谢。左树青对刘兰菊的行为非常气愤,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斥责。左树青针对向启成提出的多项债权债务,在宜昌一一核实清楚后,经过严格公正的法庭程序后,依法作出判决。原告后来又请左树青吃饭,左树青再次严词拒绝,并对当事人说,希望你记住,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我代表的是公平和正义,我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违反原则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干。
天高云淡路遥遥,心如浩月照水流。凡接触过左树青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真诚善良谦逊随和之人,不论是对待同事还是当事人,她都温文尔雅,从容沉静,似乎从来没有什么脾气。可是,一旦碰到原则性问题,她却又有一种“冥顽不化”的较真和倔犟,这时,你从她身上丝毫也看不出平和与随意,尤其是案件上凡被她吃准了的事,想让她作出让步那可真是件难事。在审理张玲诉陈兆美合伙纠纷一案时,张玲托很多人说情,要求返还其合伙期间投入的物品。经审理,查清张玲与陈兆美在合伙期间有共同债务3000余元。左树青丝毫未受干扰,依然顶住压力,坚持原则,依法判决该债务由张玲与陈兆美共同承担。
正如籽实饱满是农民的收获,牛肥羊壮是牧人的收获,春色满园是园丁的收获一样,当正义战胜邪恶,当公平战胜狡诈,当法律的光芒刺透阴霾迷雾,这对左树青说,就是对她平凡法官事业的最丰厚回报。
文章出处:省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