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当土家山寨的“公平守护神”
去年11月24日,《宜昌日报》头版头条以“不愧青天”为题,报道了他扎根基层从事审判工作27年,审结各类案件1800余件,接触当事人上万人,但无一例错案,无一起司法不公、执法不廉举报,调解结案率高达70%的先进事迹,宜昌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在全市广大法院干警中也引起了强烈共鸣。今年3月20日,《湖北日报》在头版的显著位置也以“土家山寨一杆秤”为题,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覃发国同志在最基层、最艰苦、最平凡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了这一系列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成为全省法院系统广大法官的杰出代表。日前,他被省高院表彰为2004年度“全省优秀法官”,并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一、不怕艰苦,甘于清贫,扎根基层20余年无怨无悔,甘当土家山寨的“公平守护神”
覃发国同志长期工作的榔坪法庭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最偏远的一个派出法庭,地处宜昌的“西大门”,辖区内山大人稀,交通极为不便,下乡办案,多为步行,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自然条件就是与山区县的派出法庭相比也是最艰苦的,另外,榔坪镇滨临318国道,是“上川下广”的重要通道,社情较为复杂,矛盾容易激化,因而各类案件的办理难度也相应较大,有老百姓戏称,榔坪镇是一个“山恶、水恶、人恶,就连喂的狗也恶”的地方。
作为一名山区基层法庭的法官,常年面对如此恶劣的自然条件,办案过程中跋山涉水,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有时,在执法过程中,面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恶”人,时常还有生命危险。2000年10月,覃发国同志在贺家坪镇白沙驿村执行一起债务纠纷案时,被执行人的妻子和亲戚手拿两把砍骨刀边辱骂边威胁,拒绝执行,还将一名女法官踢倒在稻田里,同时也抓走了执行卷宗,面对生死险境,覃发国同志趁当事人情绪松懈,不顾生命危险,闪电般冲上去将对方制住,夺下了两把大刀,顺利化险为夷,后来,将二人依法进行了司法拘留。覃发国临危不惧的故事,一时在土家山寨被传为佳话。
在艰苦的自然环境和工作环境面前,覃发国同志从不退缩,从1985年起,自觉接受组织安排调到榔坪法庭工作,一干就20年,当年的“小覃”弹指一挥间已经成了长阳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时间最长的一名“老法庭”。有人曾问起过他,在一个这么“恶”的地方工作了快一辈子,想没想过调到县院机关或者条件相对较好一点的乡镇?他坦言道,人往高处走,要说没有这个想法也是假的,榔坪虽然条件差,但她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对这里的山山沟沟,村村寨寨我都熟悉,而且时间越长,感情越深,另外,我的家属就是个农村妇女,没什么文化和专长,如果调动起来,肯定又要给组织上添麻烦,所以也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覃发国的家庭是一个典型的半边户,妻子在家务农,体弱多病,两个子女虽已长大成人,但大女儿在外地打工,小儿子在家务农,经济收入非常拮据。他的家虽然在当地,但是离镇上也还有20多公里山路,农忙时节,他常常在工作之余还要回家务农,往返奔波,异常辛苦。覃发国说:“我在基层工作这几十年,家庭负担再重,工作中再苦再累,哪怕受气挨打,甚至死,我都不怕,但法大于天,谁也别想捅个窟窿!”
正是靠着这种不怕艰苦,甘于清贫的精神,他立足大山,扎根基层,情系人民,用自己20年的实际行动履行了“忠于党和人民,维护法律尊严”的法官誓言,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被亲切地称为土家山寨的“公平守护神”。
二、牢记宗旨,公正司法,做司法为民的忠实实践者,始终坚持“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覃发国同志生在农村、长在农村、长期工作的对象也主要是农民,与当地群众建立起了深厚、密切的血肉联系,他深深知晓基层群众对公平与正义的渴求。他说,基层的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一般是不会主动打官司的,他们的困难和矛盾往往都是经过村、组和政府多次处理,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才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到法庭求助的,我们决不能让群众在这“最后一道防线”上失望。正是怀着强烈的为民情结和维护司法公正的责任感,在27年的审判实践中,他始终坚持“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追求司法公正。
1998年8月,他审理一起因触电身亡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是茶园村一个穷得丁当响的农民,而被告是县邮电局、县电信局、镇电管站和关口垭村委会,在当地群众看来,四个被告是有权、有势、有钱的单位,原告胜诉把握可能不会太大。审理过程中,果然干扰很大,被告单位不断请人打招呼,恳求“多加关照”,有的是他的老领导,有的是他多年的好朋友,但是覃发国同志始终坚持不为所动。开庭后,他三次到茶园村实地调查、勘验,找知情人了解案情,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最后依法判决四名被告分别承担赔偿责任。宣判后,被告方虽有不满,但认为输得心服口服,并没有提出上诉。此案的公正处理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不少干部群众说:“老覃真是一个宁可得罪人,也不得罪法的好法官”。
基层法庭的案件以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三大类为主,这些案件事情虽不大,但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处理不好还容易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一方安定。为了最大限度地消化矛盾,定纷止争,覃发国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多调少判,27年来,他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调解结案率高达70%,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关口垭村的一对年轻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经常打闹,96年下半年,有一次女方被打得遍体鳞伤,找到法庭要求离婚。覃发国在了解情况后,按常规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和教育,在多次调解后,双方愿意和好。但他细心地发现,女方与男方的家人和亲属之间的矛盾也比较深,如果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又导致夫妻双方重新发生矛盾,要把这个案子彻底解决好,决不能就案办案,所以,他当即决定随夫妻一道回家,马上召集家人和男方的主要亲属开家庭会议,在他的主持下,女方与男方的家人和亲属进行了坦诚地沟通,最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小两口至今和睦相处,幸福美满。
近两年,随着宜万铁路、沪蓉高速、西气东输等重大工程在榔坪镇境内开工建设,外来的流动人员陡增,案件的办理难度相应增大,对法庭的办案效率、工作作风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现状,覃发国总是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对涉及外来人员的案件,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休息时间,坚持随到随办,毫不拖延,以免错过最佳的办案时机。
去年上半年,在榔坪镇境内天燃气管道施工的一对大庆夫妇,乘车购物途中,在318国道被松滋市一个体司机开车撞伤,妻子轻伤,为10级伤残,丈夫轻微伤,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个体司机负全部责任,但是有关赔偿问题交警部门调解未成。有一天,这对外地的夫妇发现该肇事车辆又来到榔坪镇拉煤,万般无奈,有人建议他们找法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当时已是晚上8点多钟,覃发国同志接待他们后,经过初步调查,立即起草制作了诉讼保全法律文书,与庭内其他同志一道迅速赶到停车场扣押了该肇事车辆,该案办完已是夜晚11点多钟。后来,这起案件得以顺利审理执结。事后,这对大庆夫妇当着老覃的面激动地连说了“三个没想到”,一是对外地人能这样地受到平等保护没想到,二是法官有如此雷厉风行,急当事之所急的作风他们没想到,三是法官能这样关心弱势群体,真正司法为民他们没想到。
三、刻苦学习,勤于钻研,“不怕知识多,就怕知识少”,争做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的先行者
要真正实现司法公正,仅仅靠法官强烈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需要有较强的职业水平和司法能力,这既是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也是覃发国同志从事审判工作27年来无一错案的另一条“秘诀”。
覃发国同志由于家境贫寒,兄弟姐妹多,他排行老大,所以,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在家,帮助父母务农,减轻家庭负担。自从77年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后,他明显感到了自己文化程度已远远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因此,学习成了他近三十年来最主要的业余生活,利用各种机会挤出时间充实自己,学政治、学业务、学文化,用他自己话说,“干法官这一行不怕知识多,就怕知识少”。
1995年9月,46岁的他积极报考参加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证书的学习。不巧的是,由于家里的房子年久失修,急需进行改造,原本是计划当月完工,但与参加学习时间上发生冲突,为了好好把握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他果断决定将施工推迟,以学习为重。说起老覃的这段学习经历,他的同班同学们还常谈到他创下了几个全班纪录,一个是年龄最大,二是学历最低,他是通过党校补习才取得的高中文凭,三是学习最认真。覃发国因为平时在法庭工作较忙,往往利用节假日回家休息的时间来学习。但是,老覃因为人缘好,热心肠,村里的群众知道他回家后,总是不停地有人来找反映问题、了解形势或是咨询法律问题,难得闲下来,为了沉下心来学习,他最后想了个不得已的苦办法,让妻子把他关在屋中,将大门上锁,让村里的人误认为他不在家,以此来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经过二年的苦读,他圆满地完成了10门课程的学习,最终取得了最高法院颁发的专业证书。
除了充分利用各种学习培训机会外,他还始终坚持边干边学,边学边干,没有老师,法院的同事就是他不耻下问的对象,没有教材,他就将《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案例分析剪贴下来,装订成册,消化吸收,指导实践。去年5月,覃发国同志积极参加了全市法院民商事优秀裁判文书的竞赛活动,他制作的(2003)长民初字第670号民事判决书荣获三等奖,也是整个长阳法院唯一的一篇获奖文书。当评委们在赞叹这份文书用语精炼、准确,分析说理透彻、清晰时,又怎么能想象这份优秀文书竟然出自一位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基层法官之手呢?
覃发国同志正是靠着这种永不知足、锐意进取的求知欲望和拼博精神,不断充实法律知识,提高司法水平,在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历史洪流中,被同事和群众们誉为一名永不落伍、与时俱进的“先行者”。
四、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法官的革命本色
覃发国同志在审判工作和庭领导岗位上数十年,手握审判权,面对各种诱惑,始终能做到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创造了27年无一起不廉举报、无一起违纪行为的品行纪录。“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这覃发国同志常挂在嘴边,放在心上的一句话,他时常用这句话警省自己,教育家人和年轻同事。
2002年3月,覃发国因连续加班审结了5起案件过度劳累回家休息,一位名叫覃发远的当事人听说后,执意要去看望他。原来,不久前,老覃在审理其与他人的一起借款纠纷时,置重病的妻子于不顾,放弃休息,最终将多年索要无果的借款追了回来。他找到老覃后要送其100元礼金,并解释说,这不是行贿,一来我的案件已经审结了,二来我是看望生病的同族同辈的弟兄,你无论如何要收下。覃发国执意不收,但这位当事人说完放下钱就走了,最后,覃发国只好把这退不回去的100元交给了法庭。虽然现在无法统计覃发国同志到底拒收了多少次礼金,拒吃了多少次吃请,但是,在长阳县法院档案室,我们找到了这样一份当时由覃发国任庭长的榔坪法庭廉政登记表,该表反映,仅仅97年上半年,榔坪法庭共拒吃请15次,其中覃发国3次,拒收礼物11次,价值约810元,其中覃发国3次,150元。
2001年,长阳法院进行竞争上岗,为了让院里的年轻同志尽快成长,勇挑重担,他主动向党组提出不参与竞争庭长岗位。时任榔坪镇镇长的涂能仲得知这一消息后,马上打电话给老覃,质问他为什么不参与竞争,为镇里失去这样一位好庭长甚至大动肝火。新的庭长到任后,覃发国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地位观。案子他抢着办,从不因自己年纪大要求减轻办案数量,2003年,54岁的老覃还在全院的“百日办案竞赛”中被评为办案能手,去年,他全年办案总数为74件,又居全庭、全院前茅;支部党务工作他尽力抓,担任支部书记后,为配合全庭的审判业务工作,他将基层党组织的“五好”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常抓不懈,2001年进庭的临时工司机小曹是庭内唯一的一名群众,老覃亲自把他作为培养对象,2004年小曹终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覃发国同志也多次被选为镇、县的党代表,评为优秀党员;年轻人他全力帮,书记员小田家在县城,两地分居,又在积极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老覃从生活、工作上全力关心他,让他安心工作,认真备考,功夫不负有心人,小田去年终于顺利地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即将取得法官资格。在覃发国同志的积极参与和全力配合下,榔坪法庭的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去年,该庭被表彰为全市“模范法庭”。
与庭内的小曹和小田相比,覃发国的子女却显得不那么“幸运”。由于老覃长期在法庭工作,对家庭照顾少,两个子女学校毕业比较早,以他在榔坪镇的影响和关系,应该说帮助他们在镇上谋一份工作并不难,但他坚持为自己的私事不给组织找麻烦,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作交易,教育子女一定要自尊、自强,自谋职业,自始至终没有凭关系为子女谋求任何私利。如今,他的两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但女儿仍在外地打工,儿子在家务农。
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如今,覃发国同志仍然奋战在审判第一线,高举法槌,惩治邪恶,守护着一方土家山寨的安宁,为保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发展地方经济,为宜昌法院创建全国模范法院作出自己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出处:省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