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法院“总对总”速结执行案

作者: 龙芳    发布时间:2019-02-12  访问次数:5790

近日,咸丰法院运用大数据查控执结一起案件。  

 2017年2月咸丰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曾某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被告王某每月向原告支付抚养费400元。被告王某未按约定支付2018年度抚养费,近日,曾某某到咸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该案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迅速查询被执行人王某的存款及财产信息,并依法对其某银行账户和财付通账户进行冻结。次日,被执行人主动到就近法庭坪坝营法庭履行了4800元义务款。


编辑: 张心怡 核稿: 陈群安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