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法院“夏季烈火”执行行动成效显著

作者: 张弓长 王蕾    发布时间:2018-09-06  访问次数:3980

近日,在开展“夏季烈火”专项执行活动中,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对一批长期隐匿行踪、拒不申报财产、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亮剑”,一周内,5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

20145月,陈某与孝南区某村委会就户户通公路工程的承包施工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一份《工程合同》,随后陈某保质完成了整个工程的施工,经双方测算结算,扣除村委会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52万余元。后村委会以陈某工程过程中未取得相应的建筑资质为由,认为《工程合同》无效,拒不支付欠款。经法院审理认定,陈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承建了户户通公路工程,将改道路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故该工程应据实结算,支付陈某工程款52万余元。

陈某官司胜诉后,村委会仍以各种理由拖延。近日,孝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早赶到村委会办公地点,找到该村村委会主任邹某,执行法官向邹某释明了消极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无法拿出实际的解决方案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一听要拘留,邹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可以筹款还钱。当天晚上,陈某就收到了全部的工程款。

刘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孝南区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给付材料款5万余元。但李某一直推诿搪塞,逃避履行义务。刘某无奈申请法院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联系,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积极还款。然而,李某一直表示没钱,并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多方途径找到李某,依法告知其如实申报财产,并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将承担法律后果,李某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始终不愿如实报告财产。执行干警果断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第二天上午,在司法拘留强大的压力下,被执行人李某电话联系了家人,其家人当日主动偿还了所欠案款,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孝南区法院近期依法对5起涉事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拘留,执行攻坚工作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继续营造震慑被执行人的强大声势,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坚决打赢精准执行攻坚战。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