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新“枫”景(10)| 法官“乘风破浪”去办案
“感谢法庭帮助我们顺利收回水库,我们一定会守护好绿水青山,造福百姓。”近日,在枣阳市法院七方人民法庭见证下,一起水库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水库交接。
案涉水库位于七方镇赵岗村,占地约80亩,名为关冲水库,由赵岗村管理使用,覆盖该村310余户百姓农业灌溉。
2009年1月,赵岗村村委会将关冲水库承包给文某某,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以水灌溉为主、以养鱼为辅,承包期限为10年,后又延长2年,即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合同到期后,文某某以添附物未补偿、护堤垫付款未还、水库的鱼未清塘等为由,拒不腾退。2022年12月9日,赵岗村村委会将文某某诉至枣阳法院七方法庭,判令文某某及时返还使用的水库及附属设施,并支付占用费3000元及违约金3000元。
2023年7月18日,经过法庭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文某某在年前年后枯水期和售鱼季,在不放水的前提下自行将水库鱼捕捞完毕,将水库及附属设施交付给赵岗村,赵岗村给被告文某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垫付款和添附物补偿款50000元。
七方镇是枣阳市第一农业大镇,也是有名的“旱包子”,辖区有小一、小二型水库24座。长期以来,水库承包业主发展渔业养殖,在追求投资效益的同时,疏于对水库水质的保护,使水库水质的污染情况日益严重。
该案调结后,七方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结合案件审理发现的风险隐患,拟制了一份务实管用的司法建议,建议将涉水库纠纷从“末端治理”前移到“源头控制”,切实筑牢水库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七方镇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采纳、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七方法庭还认真履行案后释法职能,做细做实调后跟踪、督办等项工作,确保涉案水库的水质达标,水资源不流失。积极劝导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及时捕鱼,如期办理了水库交接、补偿费当场兑现等项工作,用“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一案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