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法院公开审理何某某等14人涉黑案

作者: 张亚    发布时间:2018-12-12  访问次数: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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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枝江市法院在第一判庭“何某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犯罪案”行了公宣判

枝江市法院明,自2017年以,何某某等14施强迫交易、敲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法犯罪行35起,逐步形成成对稳定、组织特征明的黑社质组织强迫交易、敲勒索等法犯罪行为进敛财为组织提供经济支撑,分别构组织领导黑社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枝江法院合各被告人分具有的累犯、自首、如供述、赔偿等情,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遂对该组织首要成何某某判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利四年,并处没人全部财产余某某、某、王某等其余13名被告人,分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金。

“何某某案”是宜昌市黑除恶专项争开展以第一起公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人大代表、政、被告人家及社各界群150余人参与旁听。通宣判,大震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起到了良好的警示育效果,造了厚的黑除恶专项的氛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