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法院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作者: 施展 钟凌菲/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6-06 访问次数:2574
“怀爱民之初心,办利民之实事”、“人民法官一心为民,数次协调息诉结案”——这是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在一个月内收到的两面满载谢意的锦旗,先后来自两件案件的当事人,他们以此方式,表达对该院民一庭同一法官辗转奔波、倾心调解、圆满化解纠纷的感激之情。
5月初,一名案件当事人家属专程从云梦县赶至该院,将锦旗送至承办法官李恩刚手中。据了解,受害人李某因交通事故重伤住院,难以承受高达32万元的医疗费用。李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受害人急切的心情,加班加点,以最快的速度审结案件,制作并送达法律文书。肇事方保险公司表示将尽快将赔偿款给付李某。
5月底,李恩刚法官再次收到一面锦旗。这是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易某是位年逾七旬的老人,其子因罹患癌症早逝。易某为生活所迫在外打工。因在为被告刘某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伤,故将刘某起诉至我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8万余元。经审查,李恩刚法官认为易某的赔偿请求过高,但易某坚持其诉请。
李法官经过调查后得知:被告刘某将工程承包给了沈某。易某遂要求追加沈某为共同被告。为此,李法官多次与沈某电话联系,要求其应诉,并到社区走访,查询沈某的身份信息和居住情况。几经周折,终于找到沈某,遂马上将双方组织到法院,共同协商解决纠纷。在协调中得知:沈某的妻子罹患癌症,已到晚期。为了给妻子治疗,沈某几乎耗尽了家财。
双方的遭遇和境况都令人心痛。李法官对双方所承受的痛苦深表同情,多次到原、被告住所进行调解,主动沟通引导。易某终于同意降低诉请金额,被告刘某、沈某均同意各自支付2万元。随后,刘某及时将赔偿款汇至法院。而沈某举债无门,无力付款。经过李法官的细心和耐心解劝,双方再次协商,将沈某赔偿的金额降低到1.5万元,沈某尽最大努力凑齐了赔偿款交到法院,终于案结事了。
编辑: 林静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