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法院对拒执“老赖”依法严惩

作者: 温博侃 王芳    发布时间:2018-11-02  访问次数:4591

111日,一名家住武汉的“老赖”肖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1227日,华容区法院受理原告鄂州市鸿博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于2014320日,依法作出(2014) 鄂华容民初字第0001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肖某给付原告货款16.5万元,违约金1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因肖某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2014613日,鄂州市鸿博建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同年630日,法作出(2014)鄂华容民执字第00108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肖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报其财产状况,但肖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亦未进行财产申报。201699日,因肖某拒不执行裁定,法院对肖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日,法院再次向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879日,法院作出对肖某罚款1万元的决定,同月11日向肖某送达。至今,肖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近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肖某有期徒刑一年。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