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法院司法拘留一名村干部
作者: 杨青伟 发布时间:2018-09-04 访问次数:3724
9月3日,丹江口市法院执行团队找到了一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和何某,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其中,张某还是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某村的一名村干部。
原来,申请执行人郑某的丈夫王某在张某和何某合伙经营的采石场干活时不幸离世。后经协商,张某和何某应赔偿郑某各项损失190000元。协议达成后,张某和何某当场支付130000元,并向郑某出具了一份尚欠60000元的欠条。后来,郑某多次索要,但二人一直拖欠未付。
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团队多次到张某所在的村委会,敦促其履行义务,但张某置若罔闻,何某也以赔偿主体并非自己一人为由赖着不给付。二人故意逃避执行且名下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将其司法拘留。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