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法院跨省执结“骨头案”

作者: 张民璐 黄鹏    发布时间:2019-11-04  访问次数:5547

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省异地执行,与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将2起执行“骨头案”执行到位29万元。

申请人某工艺公司、刘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刘某某夫妇的2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总标的额54.12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便杳无音信,且无存款、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可执行的只有已在诉讼中保全的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房产一处,但因赵某长期外出,且房屋由其母亲居住,判决内容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五峰法院先后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失信、限高等举措,但其依然拒不履行。

201910月中旬,经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现有商铺一套。考虑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态度,预判不排除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可能,为保障金融债权,维护申请人利益,五峰法院立即对该商铺进行查封,并将被执行人传唤至遂平法院。

起初,被执行人仍找各种理由搪塞,但见执行力量进一步增大、执行手段进一步强硬,如不履行法律义务,或将面临房屋拍卖、商铺查封、拘留15日等处置。于是被执行人主动交代其已挂网出售的房产。

考虑到此案复杂,遂平法院执行局长带领4名执行干警,帮助调解案件纠纷,协调配合信息查询和业务咨询。房屋中介和买家因查封房屋过户问题,表示愿意提供执行协助。

次日上午,执行局干警与被执行人、房屋买卖方、房屋中介一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介当场将29万元房屋尾款支付给法院,作为被执行人赵某履行款;履行款到账后,法院立即办理解封手续,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签字过户。

 


编辑: 程勇 李珮珮
文章出处: 省法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