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法院赴西安追回执行案款30万元

作者: 戈娅莉    发布时间:2018-01-30  访问次数:2627

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执行员冒雪执行,严寒中远赴西安,在为期两天的执行中成功扣划回案款30万元。这也意味着申请执行的农民工的血汗钱终于有了着落。

该系列案件被执行人陕西省某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取得恩施市崔家坝镇阳伞坝至肖家坪公路及洋伞坝大桥工程项目的承建权,并于2010121日与发包单位恩施市交通局签订了该项目的建设施工合同,20167月该项目工程全面竣工。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被执行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雇请了申请人崔某某等人从事劳务,但项目竣工后,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未按时向其支付劳动报酬,而是由项目负责人分别向崔某某等人出具相应数额的欠条。案件进入诉讼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即: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定于2017430日前支付其相应的劳动报酬,但该公司未按时履行生效调解文书确定的义务,多名农民工遂向恩施市法院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公司的部分账户,并及时对该系列账户进行了网络冻结,但由于账户余额较少,加之该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送达法律文书,采取强制措施较为不便,执行的难度加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后,长期不与法院会面,不主动履行义务。

眼看到了年底,春节即将来临,为追回执行案款,让申请人能够过个好年,执行人员乘坐火车远赴西安。该公司法人在执行员到达后仍未露面,通过与其法律顾问及公司副经理多次沟通协调并阐明不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后,法定代表人方才委托其财务部门向市法院执行标的账户中汇入人民币30万元,至此该公司所涉及的在诉讼中调解的部分“涉民工”案款成功追回。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