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降低诉讼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游劝荣院长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
7月26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力护航湖北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688341件,结案489459件,同比分别上升10.91%和27.59%。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1521件,结案7370件,同比分别上升10.9%和13.61%。创新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指导新模式、推行律师到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等做法得到省委、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一站式多元解纷、法院文化建设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交流,43个集体和40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游劝荣院长说。
报告显示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以降低诉讼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年”活动,明确10项重点任务、24项工作举措,着力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一是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强化“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理念,建成全省法院“涉企案件监管中心”,推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案件化、程序化、信息化、规范化,努力将司法办案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坚持审慎谦抑、理性平和、宽严有度的刑事司法理念,落实对涉企人员审前羁押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审查,全省法院对涉企案件经营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1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217人、依法宣告无罪3人。聚焦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43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台《财产保全工作指引》,善意、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对超标的、超范围保全零容忍,降低资金冻结、设备扣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持续整治涉企司法顽瘴痼疾,与省政务平台、工商联对接,畅通投诉渠道,确保“投诉有处理、结果有反馈”;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4起涉营商环境负面典型案例,对营商环境指标考核排名靠后的13名中基层法院院长集体约谈,持续传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二是千方百计提高司法效率。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压缩立案、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办理时限,严控重复开庭、发回重审,并对长期未结涉企案件开展专项督查整改,推动立、审、执诉讼全流程提速,防止因诉讼周期长拖瘦、拖垮企业。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要求该类案件6个月内审结,有效缩短了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办理周期,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仅用77天即审结一起高新技术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推介。完善商事金融、知识产权、证券期货等专业化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以最短时间、最小成本解决纠纷。
三是努力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对22.67万件案件实施网络查控,网络拍卖成交37.45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897人次,限制高消费91499人次,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专项活动,聚焦“六项检查”“十项规范”,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37个重要流程节点实行动态监管,通过“一案一账号”系统发放执行案款119.19亿元,确保执行案款快速到位。全省法院上半年执结案件258644件,执行到位金额416.62亿元。
游劝荣院长在报告中指出
湖北法院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8073件,判处罪犯25357人;着力化解疫后综合征,服务防控房地产风险,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二是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推动“平安家庭”建设,妥善审理相关民生领域案件77982件;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协调相关部门从脱贫户子女中招录雇员制书记员102名;完善诉讼费缴退“码上办”模式,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2132万元。
三是坚持刀刃向内开展拉练检查,创新上下级法院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自我查摆+评议监督”方式,对全省法院工作进行全面“体检”,以6900多个事实数据、380多个典型案例,深入查摆中基层法院问题短板,列明整改清单,严格验收标准,推动建章立制,真正让条线监督指导有力有效。
四是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委办公厅1号文件精神,坚持“一庭一策”优化法庭布局,加强424个农村综合法庭建设,推进146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通知律师到审委会陈述意见,依法对4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力打造多层次全方位智慧服务体系,上线运行36个审判业务应用系统和6600台云桌面终端设备,推进信息化建设迭代升级。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打造“一院一品”特色读书品牌;快推进新时代湖北法院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全省法院147名青年干警参与“上挂下派”,786名80后年轻干部走上全省法院各层级领导岗位;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04人。
七是自觉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参加会议、观摩庭审1227次,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36.94%。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上网裁判文书14.06万份,庭审直播3.24万场。
游劝荣院长表示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发力做好各项工作,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以更强自觉服务全省大局,以更实举措优化民生司法保障,以更大力度推进审判权制约监督,以更严要求锤炼过硬队伍,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