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展播(9)| 立案转破产 程序不空转
——武汉润童汇文化艺术传播公司破产清算案

发布时间:2023-08-21  访问次数: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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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润童汇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童汇)成立于2020年1月17日,是一家语言教育品牌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幼儿园及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业务培训等业务。2021年下半年,润童汇因资金链断裂单方面停止营业。2022年8月至9月,80余名债权人向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西湖区法院)起诉,请求润童汇返还全部课程培训费用。

 东西湖区法院在对该批量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中发现,润童汇自2021年下半年停业至今,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其作为被告在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共有89件,立案标的额合计数百万元,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标的额也达到一百余万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任何财产。

 法院审查后认为,润童汇存在大量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已无清偿能力,基本符合破产条件,遂向债权人释明可通过破产程序保障权益。债权人协商后决定接受法院建议,提交破产申请,撤回诉前调解。

 2023年1月6日,债权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对润童汇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于当日立案,并决定由审判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管理人接管润童汇破产清算事务后,因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没有联系到公司其他人员,未能办理债务人财产、证照等移交手续。经清产核资,公司处于“无场地、无人员、无资产”状态。

 2023年3月21日,东西湖区法院通过破产智能一体化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年4月10日,因公司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法院依管理人申请,依法裁定宣告润童汇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同时告知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等规定,另行向债务人股东及清算义务人追偿。

640 (3).png          本案系湖北省首例“立转破”案件。

 本案中,当事人如果走正常诉讼程序,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下落不明,其在缴纳诉讼费、公告费后,还要等公告期满后才能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如果执行不能,最终还是会转入破产程序。在立案阶段释明有关情况并引导当事人依法转入破产程序,不仅降低了当事人费用成本、诉讼时间成本,且因破产审理会调查股东是否实缴出资和是否存在人格混同、财产混同等情形,债权人的利益更能得到有效保障。“立转破”将破产原因审查及受理的窗口前移,减少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的“无用功”,避免诉讼程序空转,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诉累,优化了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邓昭玲 曹波
文章出处: 省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