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法院强制腾退民用住房

作者: 杨梅 周晶 陆宏泽    发布时间:2018-11-19  访问次数: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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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债数年逃匿无踪,家属强占住房拒不迁出,1116日,黄石市下陆法院强制腾退了一套网拍成功后仍被强制占用的民用住房。

申请执行人王某诉被执行人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下陆法院依法于2014728日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几年,张某某迟迟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王某无奈于2018110日向下陆法院申请执行。

20182月,下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位于黄石市团城山某处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后对该房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418日,法院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公告之日起90日内迁出房屋。该房屋于523日以557270元的成交价被依法拍出,并过户到买受人李某某名下。迁出期限过后数月,被执行人逃匿无踪,其家属强占房屋拒不迁出,下陆法院遂决定于1116日对此套房屋采取强制腾退措施。

1116日上午830分,在社区及管段民警、公安特警配合下,执法干警依法对房屋开始进行强制腾退。在腾退过程中,被执行人父亲态度嚣张,试图暴力阻扰执行,经执法干警向其释法说理,讲明抗拒法院执行的严重性后,老人放弃阻扰服从法院执行。腾退行动持续了六个小时,直至下午3点,参与腾退的人员将房屋物品全部搬至事先为被执行人租好的出租屋内,并将腾退完毕后的房屋钥匙交给买受人李某某。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