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上高速受阻主动履行义务
作者: 怀佩琳 陈晓红 发布时间:2018-08-27 访问次数:4462
近日,黄冈市黄州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失信被执行人童某欠钱不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车辆被法院查封,其开车上高速受阻,遂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
被执行人童某与申请人汪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6月,童某因经济周转困难向汪某借款37万元,但之后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童某未依法履行义务。2017年5月,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网络查询,获知童某名下有两辆汽车,遂及时对车辆进行了查封。应申请人要求对车辆没有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但采取了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近日,童某驾车上高速进入ETC通道时,屏幕上显示“你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其不予放行。童某遂立即主动赶到法院,要求与汪某协商解决欠款问题。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童某先期支付1万元,剩下欠款分期支付,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至此,这起案件顺利执结。
文章出处: 省高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