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巡回审判维护七旬老人合法债权

作者: 徐筱枫/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9-30  访问次数:1553

9月27日,浠水人民法院关口法庭审判团队来到在快岭村设置的巡回审判点巡回开庭,成功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5年9月、2016年8月王某因经营的家具店需要资金周转,分两次向郭某借款5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后郭某检查患有食道癌恶性病变,故向王某催讨欠款治病,经多次催促未果,遂诉至法院。

原告郭某已七十余岁,经济困难且疾病缠身,经法庭协调,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其实施了法律援助。立案当日,关口法庭工作人员到被告王某的家具店送达法律文书,王某对借款事实无争议,且态度良好,称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尽快偿还郭某欠款及利息。考虑到老人身体不便和困难情况,法庭决定利用巡回审判点快审快结该案。

9月27日上午,关口法庭审判团队来到在快岭村委会设置的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当日,被告王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对该案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举证质证阶段,原告郭某称9月18日被告王某已经还款11000元,并收回了原始欠据,出具了两张新欠据。新欠据约定被告欠原告的3.3万元年内元月一次性付清,欠原告的9千元十月一日前付清。因郭某法律意识淡薄,自起诉之日至开庭审理期间私下与王某更换了原始欠据且未告知法官及代理人,举证的两张欠据均未达到履行时效,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庭只得终止该案审理。

休庭后,主审法官高水彬及时给郭某吃“定心丸”。耐心安抚郭某激动情绪,告知其法庭会尽最大努力与王某就还款事项进行调解协商,劝说王某早日还款。如调解未果建议郭某申请撤诉,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最大限度的减少郭某的损失。同时告知郭某,待新收据履行期限到期后,王某如仍不依约还款,他可以再次到法庭起诉,法庭会敞开“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助其早日拿回钱款,并再三叮嘱其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私下与王某约定再次变更还款期限。

“高庭长,谢谢你了。真是不好意思,耽误你们了,这么晚还没吃饭。”庭审结束后,虽未达到预期目的,老人和其子女都对办案人员感谢不已。

“条子换了没到期,这确实不能怪法庭。”旁听群众对法庭处理的结果均表示信服。


编辑: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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